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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法院“隔空”审理一起刑案 开庭到宣判仅用40分钟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林红 通讯员 张淦)  “公诉人,能否听清我说的话,请回答?”“被告人,我是市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王佳,今天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开庭,你能看到当前画面吗?”“下面庭审活动正式开始,请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2月21日上午,随着法槌的敲响,刘某寻衅滋事一案的庭审正式开始。此次线上庭审事先征得了当事人的同意,而且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法官、公诉人、被告人三方分别利用三个视频终端,进行三点连线,实行“无接触”开庭审理。这也是市北法院疫情防控期间首次使用远程视频开庭审理刑事案件。

经查明,被告人刘某酒后无故用随身携带钥匙将停在路边的14辆汽车车前盖划伤。经鉴定,涉及车辆损失共计人民币91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考虑刘某量刑情节后,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此次庭审,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宣判环节以及各方诉讼参与人对庭审笔录的确认,均通过线上进行。整个过程完整流畅,声音、画面清晰,庭审秩序井然、快速高效,从宣布开庭到作出判决仅用时40分钟。

据了解,远程视频庭审不仅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而且避免因人员聚集引发病毒感染的风险,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下一步,市北法院将继续推行远程庭审模式,加快刑事案件的办理,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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