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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如何缴纳救治费用?有哪些税收政策又有调整?12345帮您梳理

近期我国出现外籍人员确诊病例,外籍人员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如何缴纳救治费用?此外,一些企业很关心有哪些税收政策又有调整?12345帮您梳理。

一、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如何缴纳救治费用?

国家医保局、外交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规定,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未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医疗机构应当先救治后收费,确保应收尽收,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及时支付。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应按规定支付,其余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外籍人员,留院观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未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由个人负担。外籍人员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

二、有哪些税收政策又有调整?

(一)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二)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2016〕40号)规定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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