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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招商再发力 出台《关于加快千亩高端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

日前,为全面增强千亩高端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产业聚集、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市北区结合集聚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入驻企业需求,制定了《加快推进千亩高端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涵盖财税贡献奖励、高管个人所得税奖励、办公场所补助、新材料产业引导基金等18条内容。

据记者了解,该《办法》分为企业扶持、园区入驻企业及运营机构扶持、融资基金扶持三大门类。其中,企业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财税贡献奖励、企业高管奖励和办公场所补助三方面内容。对新引进的企业或机构,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依据其区级税收贡献划分为50万—100万、100万—200万、200万以上三个档次,并分别给予其当年度区级贡献50%、70%和80%的奖励;对符合财税贡献奖励条件,年度区级贡献达到50万及以上的企业,对其满足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个税区级实得部分80%的奖励;对符合财税贡献奖励条件、购买办公用房的,最高补助100万元。租赁办公用房的,最高补助60万元。

园区入驻企业及运营机构扶持政策部分,对于整个园区年度税收区级贡献分别达到 200万元(含)、300万元(含)、400万元(含)、500万元(含)、600万元(含)以上的,其新入驻企业可享受与前述企业相同标准的政策扶持。此外,对于运营机构新引进或新注册企业年度区级贡献分别不低于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的,按照符合扶持条款的园区内入驻企业当年实现的区级贡献总额的5%,给予第三方运营机构奖补用于招商运营等。

融资基金扶持政策部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材料产业引导基金,以投资扶持集聚区内涉及新材料相关领域的成长型、规模型企业,为新材料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用于解决集聚区内新材料产业经营主体在新材料研发、流通、服务、销售等环节中出现的资金短缺问题。

据悉,下一步,市北区将继续发扬“店小二”精神,快速透明对《办法》涉及的各项政策抓好落实。同步利用扁平化的工作机制,为已落地企业提供跟踪服务,携手700余家新材料企业共建千亩园区生态体系,聚势而强。(记者 李菲)

新闻延伸:

为全面贯彻落实“1412”发展战略,建设北方滨海科创城,市北区以青岛科技大学为核心,积极整合橡胶谷、国家大学科技园、启迪协信青岛科技城等资源,结合郑州路两侧改造40余万平方米产业空间,在水清沟河以东、李村河以南、重庆南路以西、开封路洛阳路以北约3.5平方公里围合区域,建设以橡胶化工、金属合金为重点方向的千亩高端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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