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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探索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跨界衔接联动解纷机制 输送万余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徐绍阳)近日,青岛市司法局联合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基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联动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协同衔接工作机制,推动青岛市村(社区)普遍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动调解工作站,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解纷机制市、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贯通,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百米”。

积极探索非诉讼解纷跨界衔接机制

青岛市坚持从系统观念出发,促进行政系统内部的相互作用、有机协同、同向发力,创新性地建立了跨部门联动调解机制,整合人民调解工作优质资源,推动基层人民调解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衔接联动,指导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排查化解劳资纠纷,方便企业、群众就近调处劳动人事争议。进一步完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引导调解组织加强与当地仲裁机构沟通协调,推行“调解+仲裁”模式,逐步落实调解建议书、委托调解、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等制度。将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的“端口”前移,有效推动调解与仲裁有效衔接,既是行政部门间合作共赢的典范,也是坚持“以我为主”和“为我所用”系统观念的大胆尝试。此举有效节约了行政资源,实现边际效益最大化,提高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今年一季度,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46起,仲裁调解、人民调解结案230起,调解结案率达66.5%。

全面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

《办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首次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触角延伸至村(社区),夯实基层调解工作基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办法》明确规定,在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所)设立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工作室或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村(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动调解工作站。联调工作站在区(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的指导下依法开展调解工作,为企业、群众提供劳动人事争议法律咨询服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指导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协商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搬到劳动者家门口、企业厂房边,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劳动人事争议的源头治理。截至目前,青岛市已成立1470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选聘2140名调解员。

着力打造专业化高素质大调解队伍

《办法》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首次明确建立了“村(社区)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模式,将青岛市1269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全部纳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队伍,借助专业力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劳动人事争议风险、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为进一步提升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法治思维和专业水平,以系统大培训推动队伍大整合、能力大提升,青岛市司法局联合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面启动村(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题技能培训工程。首次培训活动从3月2日至3月16日,分5期,共计对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村(社区)组织负责人等476人进行了培训,全部学员均通过培训考核,并获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证书。通过搭建部门协作培训平台,集中力量针对青岛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和基层人民调解员开展靶向业务培训,计划用时两个月,通过举办100期专场培训会,向青岛市输送1万余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努力打造一支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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