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徐绍阳)近日,青岛市司法局立足职能特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篇”要求和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从青岛市“三我”活动收集的民意、民情、民声出发,从市域社会治理的难点、痛点、堵点出发,从司法行政全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出发,印发了《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通知》,在各处室申报的基础上,经过专家小组审核、评估,优选5个为群众办实事项目,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倾力推进,确保把实事办好、办成、办舒心。
一是“以立法为学校安全保驾护航”项目,由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处申报实施,旨在强化学校安全法治化建设、保障学校和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推进青岛市教育事业顺利发展。
二是“畅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渠道”项目,由决策法律审查处申报实施,旨在依法保障公众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听取公众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意见,依法护航政府科学、民主决策。
三是“推动实现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市联办’‘全市通办’”项目,由法律服务管理处申报实施,旨在实现不动产登记与公证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构建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市联办”“全市通办”大格局。
四是“实施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项目,由普法和宣传信息处申报实施,旨在充实基层法治力量,引导和促进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五是“打造全省首家市级网络纠纷调解委员会,开创‘新阶层+网络’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项目,由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申报实施,旨在创新实践“枫桥经验”,积极推进网络纠纷领域调解组织建设,有效凝聚化解纠纷的各种力量,逐步完善具有青岛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本着办实事、解难题、抓项目、促发展的目标,对5个已确立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青岛市司法局建立科学评估、目标管理、督导调度、顶格推进的工作机制,成立项目专项工作组,逐项制定项目推进方案,并将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形成领导带头、专人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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