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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助企保生产实行临时延期纳税 预计可延期缴纳税款7.6亿元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董乔志)记者从青岛海关获悉,为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口岸防控工作,进一步做好报关和纳税服务,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临时延长汇总征税缴款期限和有关滞纳金、滞报金。2020年1月申报的汇总征税报关单,企业可在2月24日前完成应纳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据统计,青岛海关共有159家汇总征税企业可以享受到延期缴纳税款政策,预计可延期缴纳税款7.6亿元。

2月17日,刚刚复工的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关务经理魏玮回到久违的办公室,清点完进口入库货物的她长吁了一口气。“1月份我们公司通过汇总征税模式进口的243批货物共计3200万元,原本要2月7日前缴纳税款,可是受疫情影响资金迟迟无法到位,海关出台延期纳税政策,我们可以在24日前付税,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

据悉,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缓解了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资金紧张,有利于企业恢复生产,而且避免了部分晚复工公司需加班缴税的情事,有助减少疫情期间的人员集聚风险。公告还规定缴款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2月3日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确定并公布的复工日期期间内的税款缴款书,可顺延至复工之日后15日内缴纳税款。

公告下发后,青岛海关第一时间利用各种渠道宣介汇总征税企业延期纳税优惠政策,并逐票梳理了相关税单,逐家电话通知企业延长税款缴纳和免征滞纳金政策,最大限度使企业把惠企政策能享尽享。除此之外,为服务企业复工投产,有序开展外贸经营活动,青岛海关还提出了应对当前疫情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17条意见。“有海关的大力支持,有这么好的通关政策,相信我们企业一定可以渡过眼下的难关。”看到进口的零配件被组装成为一件件成品,魏玮经理坚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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