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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发布十大环境资源审判案例 | 本报今推《世界环境日特刊》

今天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今年的世界环境日主题聚焦自然和生物多样性。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美丽青岛需要司法保护。6月3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发布青岛法院十大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倡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今天,本报与青岛中院共同推出《世界环境日特刊》,这也是自2017年6月5日以来,本报与青岛中院连续四年推出《世界环境日特刊》。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近年来,青岛两级法院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提升生态文明治理能力、构建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建设美丽青岛提供司法保障。2019年以来,青岛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36件,其中,生态环境案件128件,资源类案件1108件。128件环境类案件中,刑事案件91件,民事案件11件,行政案件26件。1108件资源类案件中,包括农业、林业、渔业承包合同纠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等。

2019年以来,青岛法院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理和管辖机制。目前,青岛中院和七个区(市)法院设有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实行“三合一”模式审理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单位联动,构建环境资源多元化治理机制,在黄岛藏马山、莱西水库、城阳森林防火中心设立司法修复基地。

青岛中院从两级法院近年来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中选取十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进行发布,其中包括: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污染环境罪,滥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政诉讼,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等,通过以案说法,提高社会各界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民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刚通过的我国民法典,在“绿色原则”创制,“绿色条款”体系化设计上回应了环境民生关切,今年环境日我国的主题是“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青岛中院也呼吁社会各界积极自觉行动起来,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携手共建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记者 刘瑞东 林红通讯员 王栋 吕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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