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某镇的窨井盖经常被盗,为抓住窃贼,管理人员将GPS 导航系统(与手机相连)装在窨井盖上,在案发后6小时内便将小偷揪了出来。近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被告人邰某以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依法提起公诉,等待邰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邰某,即墨区人,平时以收废品为生。2019年,邰某以收废品打掩护实施偷盗行为被判处刑罚。然而,邰某并没有以此为戒,反而总结经验,认为偷个人的物品容易被报警抓住,偷公家的物品不一定有人能报警,遂决定在收破烂的时候偷点公家的物品。
2020年4月11日晚上,邰某早早就睡下养足精神。次日凌晨2时许,邰某骑着电动三轮车来到某镇公路上,偷了20个窨井盖。当天凌晨4时许,他回到家中,将偷来的窨井盖搬到西厢房摆好,又躺在沙发上睡了个回笼觉。当天早晨6时许,邰某出门收废品。上午8时许,邰某收了一车废品回家,警察已在他家门口等着了。原来,管理人员通过GPS发现,窨井盖被盗立刻报警,警察根据定位系统毫不费力地找到邰某家。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此次出警的警察正是上一次抓邰某的警察。
邰某供述,除了这次偷的20个窨井盖,还有3个长方形的窨井盖也是他在案发地附近偷的。经即墨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窨井盖总价值人民币2743元。案发后,邰某被取保候审。2020年11月13日,侦查机关以犯罪嫌疑人邰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移送审查起诉。因其曾故意犯罪,2021年1月29日,即墨检察院经公开听证对邰某变更强制措施,对其决定逮捕。同日,由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执行逮捕。
□检察官说法
2020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其中第一条规定:盗窃、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社会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窨井盖,足以使汽车、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因此,检察机关认为,结合侦查机关现场勘验笔录以及犯罪嫌疑人辨认笔录,犯罪嫌疑人邰某盗窃的窨井盖主要位于正在使用中的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上,足以使汽车、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应以破坏交通设施罪提起公诉。
因邰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邰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吕秀丽 杨敬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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