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重拳”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原创   2021-07-25 21:35  

  7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七个严禁》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严格遵照执行并广泛发动宣传,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这七个严禁包括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班);严禁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班)兼职;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班)介绍生源;严禁在职教师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暗示、诱惑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学校讲而不管,纵容包庇违规教师;严禁教育行政部门管而不查,政策形同虚设。

点赞 6

相关阅读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