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能源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

©原创   2021-09-17 08:59  

  上期所子公司上期能源昨日发布《关于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指引》,明确上期能源将于2021年10月18日起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根据《通知》,国债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率为年化0.05%,以每日结算后国债的折后金额为基数计费,按月收取。以国债作为保证金的,会员应当在每个交易日14:30前提交申请。(上海证券报)

点赞 2

相关阅读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