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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老赖“讨债”还申请人货款 法官居中斡旋破解执行难题

近日,平度市人民法院开展执行行动,将无可供执行财产的被执行人周某拘传到庭。期间,执行法官得知周某在外有未结清货款情况后,主动帮其“讨债”,后将讨回的货款偿还给申请人朱某,实现案结事了。

据了解,周某欠朱某货款13227元,双方在法院达成调解:周某于2020年7月31日前给付6500元,余款6727元于2020年8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双方还约定了违约条款:若周某逾期支付,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承担相应利息及违约金3000元。后周某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朱某遂向平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周某一直消极应对,在执行法官的多次督促、训诫下,其陆续交纳了1万元案款,剩余6000余元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规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到周某住处及其经营的大棚中寻找,均未见其人。

今年8月23日,执行法官冒雨执行,终于在其经营的大棚内找到被执行人周某,周某向执行法官保证,三日内先行交纳3000元,剩余部分尽快筹措交纳。因执行法官在前期办案走访调查中已确认,周某当时的经济状况确实不能立即全额支付,便同意了周某的还款计划,并向周某再三强调要按时履行义务,否则将对其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但三日期满后,周某仍未交纳案款。

近日,执行法官将刚起床还未来得及出门的周某堵在家中,并依法对周某进行拘传。戴上手铐的周某在接受调查、讯问时,真切感受到法律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之严格,其主动承认错误,并如实申报近期财产状况。周某称,其种植的小西红柿已采摘,并已多次向平度某果蔬合作社供货,但货款一直未结算。得知周某尚有未收回的货款,执行法官带领周某立即驱车赶往该果蔬合作社,决定尝试帮助周某“讨回”这笔货款用于偿还案款。见到执行法官,该果蔬合作社经营者承认与周某确有尚未结算货款,执行法官居中斡旋,帮助周某讨回了货款。拿到结算款的周某当即交纳了剩余案款,该案成功执结。

在本案中,平度法院执行法官在周某现有资金不能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周某提供的财产线索紧抓不放,灵活机动处理,不仅帮被执行人周某要回了货款,也完成了申请人朱某的执行诉求。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尚静  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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