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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

  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根据批复,浙江省政府同意设立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规划面积86.9平方公里,空间范围包括长兴县泗安镇和安吉县天子湖镇部分区域。四至范围:东至杭长高速公路、环东路,南至环南路,西至泗安水库、天子岗水库东侧,北至宣杭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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