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发布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原创   2021-12-31 10:26  

  自2022年1月1日零时起唐山市将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加严管控措施同步解除。在钢铁、焦化等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维持好治污设施运行,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时、分段做好高炉启动等装备开启工作,严防CO、SO大规模集中大量排放,遇特殊事项提前向市、县两级指挥中心报备。(唐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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