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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司法局全面部署疫情防控时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青岛市司法局第一时间转发山东省司法厅通知要求,全面部署开展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优势和基层队伍资源,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制度,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维护我市社会大局稳定。

充分利用“三大平台”  多维度提供法律服务

结合疫情防控的特点,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在全市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等实体平台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接待服务方案,编辑并发布《疫情防范倡议书》,各实体平台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安排接待时长和人员数量,既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又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发挥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优势,引导群众可通过电话咨询,由专业律师值班答疑解惑。切实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优势,加强疫情提醒和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通过登录“山东政务服务—青岛站”的方式实现法律援助一网通办,让群众少跑路,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业务。

积极动员“三支队伍”  全方位满足法律需求

青岛市司法局积极发动基层队伍,全力做好特殊时期的法律服务。动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转发《疫情防范倡议书》,线下通过张贴、分发告示,引导基层群众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坚持每日“平安报告”制度,通过微信工作群汇总各区市情况。动员各级人民调解员配合街道、社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引导有调解需求的群众通过视频或电话的形式进行调处,及时通过线上“智慧调解”应用系统上报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同时加大对涉疫情研判,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动员全市社区法律顾问根据群众在防疫特殊时期需求开展咨询解答、宣传普法工作,引导群众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群、山东法网等线上平台进行法律咨询,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寻求法律服务的群众进行答疑解惑,重点就涉疫情相关合同的解除、赔偿、定金等问题集中解答,发动法律服务队伍捐资捐物,全力支援疫情抗击及防治工作。

严格落实“三项防控”  无死角防护公众安全

疫情当前,青岛市司法局向服务在一线的司法行政人员发出号召,在服务好群众的同时保护好自己,平安度过此次“战役”。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制度,窗口服务人员上岗前均例行健康监测,佩戴口罩并配备医务防护物品,出现任何可疑症状或处于医学观察期的工作人员均不得上岗。严格落实消毒清洗制度,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进行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在洗手间均配备流水消毒洗手设施,配备重组的洗手液和消毒液。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进行定期清洗消毒,对来访办事人员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对未佩戴口罩者、未体温检测者予以劝阻,体温超过37.2°者立即报告医疗卫生部门予以观测。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接待窗口、场所的防护物资供应,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潘月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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