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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视频+网上直播 黄岛法院敲响刑事案件互联网庭审第一槌

2月12日下午,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刑事案件。说特殊是因为整个审判庭内只有法官和书记员在现场,并未看到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身影。原来这是黄岛法院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首次运用互联网远程审理刑事案件。

据了解,这是一起寻衅滋事刑事案件,被告人宗某与他人发生纠纷,将对方致伤,在公诉期间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其家住在北京,疫情防控期间根据有关要求出庭受审遇到了困难。

案件在春节前已经排期开庭,受疫情影响,开庭不能如期进行,刑事审判庭法官栾冲主动与在北京的被告人联系,告知法院可以运用互联网远程审理的方式对案件进行审理,被告人对这种方式积极的接受。为了保障此次线上庭审顺利进行,前期对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进行了调试、完善,最终实现了法官、书记员在法庭,公诉人在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在家参与的线上庭审模式。

开庭前5分钟,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启动,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陆续通过视频接入,四方的高清影音图像出现在审判席前方的电子显示屏上。整个开庭过程画面与声音同步传输,答辩、举证、质证、陈述等环节通过线上视频对话有条不紊地进行,各方发言自动形成笔录。整个庭审的全部环节仅用时40分钟。最后在法官的指导下,各方诉讼参与人借助系统电子签名技术完成对庭审笔录的确认并签字,法律文书也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做到庭审全程无接触。这也是新区首例借助互联网庭审的刑事案件审判,该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全过程在中国庭审直播网上同步直播。

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栾冲和审管办(研究室)主任李涛分别接受了媒体采访,介绍了互联网庭审的相关工作。

据介绍,在疫情防控期间,黄岛法院为把执法办案活动从线下转移到线上,紧急建成了25处互联网审判庭和执行工作室,并通过官方微信、微博等渠道,向公众公布网上立案、业务咨询等办理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不误”。据最新统计,春节假期结束后,黄岛法院结案298件,其中通过微信、互联网庭审等方式结案167件。下一步,黄岛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智慧法院建设的成果应用,拓展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的开庭功能,推动特殊时期执法办案活动网上进行。

(审校 郝宗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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