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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发布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目前,随着全市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为坚决遏制复工复产中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易发问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区(市)防控指挥部,市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2月10日以后,我市企业进入复工复产阶段。企业复工复产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受疫情防控影响,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叠加出现,安全生产形势尤为严峻。为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易发问题发给你们,请予以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进行整改,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复工复产易发生产安全事故问题

(一)人员管理方面

1.受疫情防控招工难影响,老员工不能及时回青,新员工不熟悉设备操作规程。

2.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安全教育培训不能集中进行,在培训效果方面可能大打折扣。

3.电工、电焊工、锅炉工、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短缺,有的员工无证上岗,容易发生事故。

4.部分保国计民生和保疫情防护的生产企业连续加班,员工长时间处于疲劳工作状态。另外,受疫情影响,员工情绪不稳定,精力不集中,很容易发生操作失误。

(二)设备管理方面

5.今年春节假期时间长,一些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电线电路的维护保养工作难以按计划进行,对其安全性影响大。

6.大型吊装等特种设备长期停用,重新启动使用后未以充分磨合即满载运行,事故风险大。

7.企业停工前拆除或暂停了安全装置,复工复产后没有及时进行调整,造成安全控制装置失效。

8.部分企业设备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

(三)环境管理方面

9.外协队伍安全管理不到位,加上招录的新员工,有可能出现人机配合不协调而引发安全事故。

10.受疫情防控影响,一些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范措施难以到位,对周边人员产生一定影响。

11.原材料供应准备不足,一方面由于机器设备频繁关停,安全风险加大;另一方面使用其他替代物料作为原材料,改变生产工艺,容易形成新的安全隐患。

(四)安全管理方面

1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

13.企业没有对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的辨识和分析,安全防范措施针对性不强。

14.受疫情影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重要岗位人员未完全到岗,容易造成现场管理缺失。

15.春节假期延长可能会导致部分企业订单积压,为了赶进度、抢生产,个别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生产。

16.因疫情防控体温检测需要,部分商场、超市、酒店、写字楼、生产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减少出入口,有的甚至堵塞消防通道,造成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二、有关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同时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关键时期要严之又严,不能因疫情防控放松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把疫情防控这一特殊时期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关,坚决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复工复产工作要求,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一)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按照“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员工培训演练、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坚决杜绝疲劳作业、违章作业、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行、人员密集场所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要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将写字楼宇、农贸市场、商超、医院纳入社区管理网格,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落实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社区和管理主体的防控责任,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不留死角和盲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针对企业开工后返岗人数较少、特种作业人员短缺及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六项措施”,即: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开展一次复工复产安全教育、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一套应急处置预案、配合街道社区和卫生防疫部门建立一个会商联动机制。要坚决做到“七个到位”,即:复工复产方案到位,安全风险评估到位,设备设施检维修到位,岗前和新入职员工教育培训到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到位,危险作业报备到位,安全审批制度落实到位。

(三)扎实抓好“八类企业”防范等工作。要紧盯危化品生产企业、涉有限空间企业、粉尘涉爆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火灾风险高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商场超市和商务楼宇等重点企业和场所,采取加强指导、靠前服务、专家帮扶等措施,确保安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区市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力度,强化火源管控、防火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确保第一时间“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避免疫情防控期间发生森林火灾。

(四)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服务工作,寓服务于监管全过程。市应急局正在探索研究“柔性执法”措施,对没有造成事故现实危险达不到法定处罚标准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预先提醒、主动指导、责令改正等柔性措施予以纠正,督促和帮助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市应急局已经起草了《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企业十一条措施》,下步印发后各级各部门要参照执行。

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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