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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中青检测实行纸质和电子凭证并行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李倚慰)自2020年4月25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陆续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机动车所有人可登陆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下载“交警12123”手机APP,即可申领、查看和使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此,记者从青岛中青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获悉,目前,车辆年审实行纸质凭证和电子凭证并行的方式,机动车审验合格后,检测机构在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同时,会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在网上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中青检测专门制作了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宣传牌,车主可通过图示了解,也可详询中青检测的工作人员。如若车主有需要,中青检测工作人员可为车主提供面对面步骤讲解及申领操作。

此次检验标志电子化的推行,免去了车主粘贴去除的麻烦,也避免了丢失补领的繁琐。中青检测站长柳涛表示,“以前有审完车的车主回来,说合格贴掉了。检验机构没有权限给车主补发检验合格标志,车主得到车管所申请补领。普及了电子化的检验标志,车主自己就能申领,避免了丢失补领的麻烦。”

据悉,此次电子凭证的推行,将机动车检验标志相关业务的五大方面涵盖其中,即对办理注册、转移、变更等登记的车辆、对六年内免检车辆、对上线检验车辆、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车辆,均可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警12123”APP进行电子凭证的申领和查询使用。对车主关心的不粘贴标识贴遇到查车会如何认定的问题,《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宣传解读提纲》也做了明确规定,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路遇查车时,驾驶员可以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扫描电子凭证二维码,核查电子凭证有效性和机动车状态;如未出示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或信息系统核查机动车状态,确认机动车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对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未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由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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