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赵震)记者从青岛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向社会公示我市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