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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条重磅新政 最高1.7亿元的落户奖励! 市北区出台新金融产业扶持政策

为进一步推动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增强新金融集聚区承载、集聚、创新、辐射功能,提升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转型发展能力,促进市北金融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市北区围绕“运用新理念、开发新力量、提供新服务”的思路,提出“六个一”的发展模式,提升配套基础设施功能,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强化金融产品、服务、业态创新,加强金融生态建设,力求打造形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影响力显著的“青岛新金融集聚区”,实现市北区金融产业自身发展水平和金融保障服务能力“双提升”。

记者19日从市北区最新获悉,为更好的推动青岛新金融集聚区建设,引导新金融要素向核心区集聚,促进产业、产城融合互动发展,从传承和创新两个维度,结合市北区产业发展现状,着眼未来三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发展规划,出台了该项政策。《青岛新金融集聚区产业扶持政策》(以下简称“扶持政策”)共分8条,分别从“法人金融机构、创投风投机构、融资租赁企业、商业保理企业、供应链金融企业、上市挂牌企业、金融创新企业、新金融产业基金”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扶持意见。

系统性强。《扶持政策》在延续了市区两级既有政策中“金融法人机构、创投风投机构、上市挂牌企业”三个方面的基础上,结合正在打造国际航运金融创新中心核心区,大力发展航运贸易链上、下游客户及关联企业配套产业的金融服务,新增加了“融资租赁企业、商业保理企业、供应链金融企业、金融创新企业和新金融产业基金”五方面内容,涵盖了新金融重点业态,推动航运、贸易与金融产业的集聚融合和良性互动。

扶持性强。一是对在市北区新设立和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给予最高1.7亿元的落户奖励;二是对新设立和新迁入的融资租赁企业和商业保理公司,按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落户奖励,最高奖励达到1700万元;三是支持供应链金融专业化经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供应链核心企业在市北区新注册,并纳税运营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经审定给予平台运营主体最高500万元奖励;四是对开展的金融创新项目,将依据其影响力和贡献度等方面情况,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五是对新设立和新迁入市北区的法人金融机构,达到一定的区级贡献度,在新购置办公用房或租赁办公用房方面,分别给予最高3000万元、1000万元的补贴。

服务性强。一是为了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推进青岛新金融集聚区建设,促进招商引资,对符合政策奖励标准且不需要审核认定的企业,创新性实行“自动兑付”模式,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二是新金融集聚区建设,离不开金融顶尖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智力支撑,为体现招贤纳才、尊贤重才的最大诚意,最高给予金融人才按照薪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贡献80%的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省市金融高端人才和齐鲁金融之星人才评选,提供户籍、住房、医疗、社会保险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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